2024年3月,网民杨某某(男,22岁)为赚取流量、博取眼球编造视频,通过抖音平台发布嫁接视频称,“绍兴商城里有人明目张胆抢金柜”等相关不实言论。经绍兴公安机关查证,依法对杨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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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6月,网民杨某某(男,26岁)借助高考热度,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,通过“盯闪”软件自导自演篡改时间并发布信息称,“其已通过人工智能提前获得今年语文、数学试题题目和答案,粉丝关注1000更新英语和物理”等。经绍兴公安机关查证,依法对杨某某以寻衅滋事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
2024年6月,网民浦某某(女,42岁)在微信群内讨论“江浙沪独生女被诈1.3亿”等不实言论,并仅凭主观联想与某集团女高管关联,通过网络传播扩散造成不良影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浦某某处以行政拘留。
2024年7月,网民“安影”在抖音发布一段视频,视频图片上附文字:“沈阳举办日本天皇诞辰招待会”等相关敏感信息。经查,视频发布者雷某为博取眼球,随意转发相关视频,原视频系2017年非沈阳发生事件,经民警批评教育,雷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删除相关抖音视频信息。
绍兴警方提醒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轻信、不造谣、不传谣,对故意编造、散布、传播谣言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。(供稿: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图文:阮天尧陈诚蒋公志)